在国际海运领域,各种纠纷时有发生,这些纠纷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利益,还会对供应链的稳定性产生影响。2025 年 3 月,上海一家企业就遭遇了重大损失,一批价值 83 万美元的铝合金材料,因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放货,导致企业钱货两空。好在最终通过法院判决,企业获得了全额赔偿。国际海运纠纷的本质在于 “风险分配与证据链博弈”,不同类型的争议有着不同的处理逻辑,接下来,英诚物流为您详细剖析常见纠纷案例及应对策略。
货损赔偿:明确责任与精准举证
货损纠纷处理的关键在于责任期间的准确界定以及证据链的完整性。依据《海商法》第 46 条规定,对于非集装箱货物,承运人承担责任的期间是 “钩到钩”,也就是从货物装上船开始,到卸下船结束。
在 2024 年发生的一起豆油运输案件中,卸货港岸罐数据与提单所记录的数量存在 0.99% 的差异。然而,承运人提供了船舶空距报告,以此证明损耗发生在责任期间之外,最终法院判定承运人无需进行赔偿。而在钢材运输中,如果钢材在装船前就已经出现锈迹,但承运人却签发了清洁提单,那么在运输过程中若锈损情况扩大,承运人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。
此外,证据固定的时效性对赔偿结果有着决定性作用。2025 年地中海航线出台新规,易腐货物需要在 48 小时内由 SGS 等第三方机构出具检验报告,如果延迟提交,赔偿金额可能会减少 30%。对于集装箱货物而言,铅封完好证明以及装箱照片是确定货损环节的重要依据。假设货柜在吉布提中转时铅封破损,却没有开箱记录,那么托运人就可以主张是承运人在货物管理上存在过失。
船期延误:滞期费与不可抗力的权衡
船期延误纠纷的核心争议点在于 “滞期费性质认定” 以及 “绕航合理性”。按照《汉堡规则》的定义,滞期费属于 “违约金”,而非实际损失赔偿。在 2025 年沙特吉达港罢工事件中,船东因选择绕行好望角,导致行程延误了 15 天,但法院认为这种绕航符合 “合理绕航” 标准,因此船东无需承担违约金。不过,如果承运人在合同中没有明确 “港口拥堵附加费” 的计算方式,货主则可以依据《海商法》第 57 条主张限额赔偿。
随着行业规则的变化,不可抗力条款的设计也变得愈发重要。2025 年 FuelEU 法规开始实施,船舶因低硫燃料切换而引发的机械故障不再被视作不可抗力,所以在租约中需要对此单独进行约定。英诚物流建议企业采用 “延误决策树” 模型:一旦延误超过 7 天,就触发分级赔偿机制,同时嵌入区块链智能合约来自动计算滞期费,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人工对账时产生的争议。
国际海运纠纷实际上是对风险预判和契约管理能力的考验。为应对货损风险,企业应建立 “装前检验 + 数字铅封” 的双重保障机制;对于船期延误,引入 “分级赔偿 + 区块链存证” 机制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;而针对无单放货问题,可借助提单指纹识别技术来锁定货权。自 2025 年《香港公约》生效后,船舶拆解所引发的环保索赔风险有所上升,企业也需要对此加以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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